一、首问负责一次告知。第一个接待群众办理咨询、投诉、申请等消防业务的工作人员担当“首问承办人”,负责帮办到底;不能当场办理的,一次性告知业务办理需要的所有材料和步骤,耐心解答群众咨询,不准折腾刁难群众。
二、首次违法不予处罚。对首次发现的轻微违法行为或首次违法且能积极整改火灾隐患的小单位、小场所及个体工商户不予处罚。
三、网上受理便民为民。利用《忻州消防便民服务平台》,网上受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备案申报,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火灾隐患举报,并提供结果查询,对火灾隐患举报属实的群众予以奖励。
四、重点工程全程服务。省、市、县政府的重点工程提前介入,主动参与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的会审,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联系,提供全程消防技术服务,并加强对施工现场的检查,杜绝先天性隐患的形成。
五、出警迅速夜间禁鸣。白天执行灭火救援任务的消防车,首车鸣响警报提示,其他跟随车辆只亮警灯,夜间22时至早6时进入居民区范围执行灭火救援任务,车辆只亮警灯,不响警报。
六、定期开放普及常识。每月第二、第四个周六,全市消防站、消防教育馆对社会开放,向群众讲授消防法律法规、灭火、逃生自救常识和初期火灾扑救知识。
七、定期接待排忧解难。设立支队领导接待日,支队长、政委、纪委书记每周二轮流负责接访,设立24小时投诉热线电话15203508119,对消防执法行为进行评价和回访,监督便民利民措施落实情况,及时解决群众的反映和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