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推动依法管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调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网络空间法治化建设。从即日起,区新闻网络管理中心开通举报专栏,接受和处置社会公众对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的举报,搭建公众参与网络治理平台,维护互联网信息传播秩序,维护网民权益,共同建设文明健康有序的网络空间。
一、举报范围
网站、论坛、社区、博客、微博,微信、QQ等即时通讯工具,移动客户端、云盘、下载工具等传播的各类违法和不良信息。
二、举报内容
(一)违反“九不准”的有害信息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二)违反“七条底线”的有害信息
1、违反法律法规底线的;
2、违反社会主义制度底线的;
3、违反国家利益底线的;
4、违反公民合法权益底线的;
5、违反社会公共秩序底线的;
6、违反道德风尚底线的;
7、违反信息真实性底线的。
(三)存在“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的信息
根据“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专项整治公布六项举报重点进行:
1、举报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与网站、公关公司或个人勾结串通,实施网络敲诈、有偿删帖的行为;
2、举报网站发布或集纳负面信息,直接或者通过公关公司以删帖为条件,索取财物的行为;
3、举报网站、社交网络账号或公关公司以传播负面信息为要挟,向企业或个人以广告费、合作费、赞助费等为名,索取财物的行为;
4、举报网站以合作为名,将地方频道外包给公司或个人,收取承包费,为网络敲诈、有偿删帖提供平台的行为;
5、举报以网络维权、监督、揭黑为名,开设非法网站或社交网络账号,集纳负面信息,通过发帖、删帖索取财物的行为;
6、举报冒用各级党政机关或社会组织名义,以及以“中国”“国家”等为名头开设虚假新闻网站、行业网站和社交网络账号的行为。
三、举报材料和举报方式
(一)举报材料内容包括
为保证您的举报信息得到及时有效处置,请您举报时注意尽可能提供以下材料(我们鼓励实名举报,承诺对举报人相关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1、举报人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电子邮箱、联系方式;
2、被举报人(含单位)信息:姓名或单位、联系方式;
3、被举报网站信息:网站名称、信息所在链接;
4、涉嫌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的录音、聊天记录、汇款凭证等证据材料。
(二)举报方式:
1、电话举报:(0350)2022529
2、邮箱举报:2434197160@qq.com
3、来信举报: ①收信人:忻府区委宣传部新闻网络管理中心
②收信地址:忻府区光明东街2号区政府大院区委宣传部
③邮政编码:034000
忻府区新闻网络管理中心
2015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