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忻州市、忻府区两级公安机关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成功侦破了一起涉案金额高达50余万元的诈骗案。
2012年5月28日,一名河南籍建筑商来忻府区公安局报案,称其从2010年开始,被一名忻州市的“周副市长”以开发工程项目为由,诈骗现金45万余元,高档手机、摄像机、冬虫夏草、香烟等礼品近5万元。
接到报案后,忻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忻府区公安局局长刘兴平同志高度重视,立即与分管刑侦的副局长郭永平等同志召开案件侦破会议。因该案涉案人员可能涉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且案件发生在我市“7451”政府工程建设期间,如果案件侦破不力,容易引发不良的社会、政治影响。此案的侦破一方面要快侦快破,防止不良影响的继续扩散;另一方面要做到程序合法严谨、证据确实充分,保证案件的法律效果。会后,郭永平副局长立即抽调精兵强将组成专案组在忻州、太原两地展开缜密的侦查工作。经侦查员侦查:犯罪嫌疑人周某,男,汉族,1956年4月21日生,初中文化,系忻府区逯家庄村人,原供职于忻州市某公司, 1998年因寻衅滋事罪被忻府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周某近两年来在太原、忻州、呼和浩特市多地活动,居无定所。周某冒充忻州市副市长的身份,以引资承建大型工程项目为“诱饵”,通过省级机关的一名退休女干部陈某介绍认识了建筑商邓某,利用邓某急于承揽基建项目的心理,或明目张胆勒索、或旁敲侧击索要,通过陈某先后骗取现金45万元,索要礼品近5万元。因开发商邓某与周某不直接见面交付财、物,均通过“中间人”陈某收钱送礼,因此“中间人”陈某成为案件侦查和获取证据的关键人物。经侦查人员秘密调查,陈某的身份、住址、犯罪事实也已迅速查明。
2012年5月30日,在忻州市公安局技术侦查支队的协助下成功将犯罪嫌疑人周某抓获。在审讯中,犯罪嫌疑人周某因常年游走于社会灰色地带并且受过刑事处罚,具有很强的反侦查意识,对侦查人员的讯问态度极其嚣张,对其犯罪行为拒不承认。随着侦查人员出示的大量证据和 “陈某”的被捕到案,周某心理防线被彻底突破,终于向公安机关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周某已被采取强制措施,该案的涉案赃款已追缴43.414万元、涉案物品全部追缴,案件在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