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忻府区人民法院张建中院长带领政治处主任岳银柱一行前往忻府区新路学校,与该校校长、小学部负责人、班主任老师座谈,联系为失学儿童马小莉捐资助学事宜。
今年4月,张建中院长在接待来访时,了解到离婚案件申请执行人孙换香的女儿马小莉(现年9岁)因家境困难而辍学,为了让她能够尽快背起书包走进校园,不因家庭离异、生活困难失去读书学习的机会,院党组发起倡议,院领导和各庭室纷纷奉献爱心,共捐资3300元。
经多番联系,马小莉于9月1日在忻府区新路学校小学部入学,现就读小学二年级。在与校方交谈中,张院长表示,法院已设立助学基金进行捐资助学,负担马小莉义务教育阶段的所有学费及其它必要费用,并交付首笔助学款500元,同时,勉励马小莉好好学习。另外,应校长邀请,法院将择期在该校初中部、小学部进行普法教育、警示教育,促使广大学生明辨是非,培养学生学法、守法、崇法的意识。
校方对法院支持义务教育的举措表示深深感谢,表示一定紧密配合,加强孩子的学习管理,让她把落下的课程赶上来,同时就马小莉的学费及其它必要费用建立明细账,每学期交法院审核,保证公开透明、合理支出。孙换香母女对法院的雪中送炭行为表示诚挚的感谢,马小莉更是对法官叔叔、阿姨的关怀鞠躬致谢。
在当前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纯洁性学习教育活动和政法干警“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的过程中,忻府区法院法官们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肩负起扶危救困、关爱民生的社会责任,从点滴做起,彰显“人民法官为人民”的高尚情怀。(曹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