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刑侦大队成功解救五名被迫卖淫少女
民警面前站着的这名少女叫小丽(化名),她是这5名被摧残的少女中最小的一位,其中最大的小惠(化名)也才17岁。她们,如花似玉,艳若桃李,本来有着美丽端庄的青春;她们,活泼可爱,前途光明,本来有着与正常人一样的自由和理想,然而,就是她们轻信别人的谎言,一不小心却变成魔鬼手中的几粒棋子,沦落为魔鬼们挣钱的机器。望着这些被害的少女,我们从她们呆滞的眼神中可以读出她们一丝丝的懊悔。这,不是骇人听闻的传说,而是真真切切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一起跨县强迫卖淫、恶魔蹂躏少女的惨案。
2012年2月24日,忻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刑侦大队接到一年轻女子小英(化名)的报案称,她的一女朋友小婷(化名)前些日被一姓银的男子强行带至繁峙县砂河镇,至今音信全无,据说被强迫从事卖淫活动,请求警方解救。
接到报案后,刑侦大队民警立即向市局党委委员、直属分局局长杨彦清、分管刑侦的副局长张红兵和刑侦队负责人解宝章作了汇报。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研究案情,并作出决定,由民警任丽军、郭海春等迅速组成专案组展开调查,速破此案。
刑侦大队民警在对案件线索认真分析和梳理后,马不停蹄地于2月25日连夜赶赴繁峙县砂河镇查找案件突破口。繁峙县砂河镇地处交通要道,大小宾馆林立,过往人口众多,在人生地不熟的情况下,一时要想打开局面十分不易。为此,民警们很快与繁峙县公安局取得联系,并请求援助。繁峙县公安局巡警大队的民警十分重视,抽调精兵强将给予鼎力配合,立即与办案民警对繁峙县砂河镇的宾馆、旅店挨门逐户展开了地毯式的排查。
俗话说的好,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摸排,民警们很快发现了犯罪嫌疑人开的桑塔纳小车停在一网吧门外,在确认嫌疑人在网吧无疑的情况下,民警一举将正在网吧上网的犯罪嫌疑人银ⅩⅩ抓获。根据交待的情况,民警立即赶往某宾馆抓捕另一名犯罪嫌疑人李某(女),民警很快在某宾馆的210房间将李某抓获,并将小婷解救出来,然而,让民警没有想到的是在210房间内包括小婷在内共有5名少女过着非人般的生活。她们面如土色,面对民警战战兢兢,什么都不敢说,在民警的反复引导和耐心劝说下,他们才吐露了一个个先后被骗、被摧残的经过。经过两地民警的努力,一起跨县强迫少女卖淫的惨案就这样告破了。
经查,犯罪嫌疑人银ⅩⅩ,男,25岁,忻府区北胡人。犯罪嫌疑人李Ⅹ,女,18岁,忻府区奇村人。这一男一女长期狼狈为奸,从2011年11月份开始至今,为了获取不义之财,整天象魔鬼一样,神出鬼没地出入于忻州城区的网吧、舞厅等地,以上网、跳舞为名,把尚未成人、涉世初浅的少女当做猎捕对象,采取交朋友、请吃饭的方法把一些上网和在网吧担任网管、收银的少女骗出网吧后,拉上他们早已备好的汽车内。然后,控制少女的自由,并当场宣布她们已被绑架,若反抗就死路一条。被骗少女的噩梦也就从此开始了。
这两个嫌疑人先将被绑架的少女拉到银ⅩⅩ所在的村忻府区北胡村,然后把手机等通讯工具全部没收,在暗无天日的室内进行所谓的“培训”,采取欺骗、威胁、恐吓等手段,使少女们屈从于他们的淫威。之后,便将这些少女变成他们的“摇钱树”,拉到静乐、代县、繁峙的宾馆进行卖淫活动,少女们稍有不从就拳脚相加,一个个只能变成任由他们摆布的羔羊。
据查实,银ⅩⅩ、李Ⅹ先后强迫5名被害少女多次在宾馆内和宾馆外进行卖淫活动,每次每人收取200元,然后,与宾馆对半分利,仅仅三个月的时间银ⅩⅩ、李Ⅹ就从中非法获利四万余元。
罕见的一起跨县强迫少女卖淫案很快就这样告破了,5名少女也都被解救回到了父母的身边,民警们本应很兴奋和满足,然而办案民警们怎么也高兴不起来,他们一个个陷入深深的沉思之中:如花的容颜,如梦的年龄,为什么花季少女一个个频频上当?骗子简单的伎俩,拙劣的骗术,为什么却能一次次屡屡得手?
答案似乎很简单,在少女们看来,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对一些陌生人的花言巧语不加思索,轻易交朋友、吃宴请,最后掉入那些绚烂的陷阱。
然而,我们不禁要问,假如这些少女们不轻易放弃在校学习的大好时光,也许就不会发生这样的悲剧;假如少女们的家长多管管自己的孩子,不让其随便出入网吧,也许就不会有今天的恶梦;假如少女们在交朋友时多个心眼,也许这样的噩耗就不会再现;假如少女们在受骗后,想想自救的措施,也许就不会在魔窟里一陷就是几个月了;假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