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化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发生,确保火灾形势稳定,新建路办事处决定从2011年9月26日至2012年2月29日,在全处组织开展“清剿火患”战役,成立了领导组,并制定了战役目标任务。
一、清剿范围和整治重点
(一)对近几年来一直未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和排查整治的区域、单位和场所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整治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的建筑,未经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公众聚集场所,彻底消除火灾隐患死角和盲区。
(二)地毯式排查社区、乡村的小旅馆、餐馆、洗浴、商店、网吧、生产加工作坊,以及生产性、经营性“三合一”场所等,重点整治建筑耐火等级、生产储存经营和人员住宿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违章用火用电、堵塞安全出口、违规设置员工宿舍等隐患。
(三)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高层、地下建筑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关停、瘫痪和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以及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不落实等问题。
(四)针对本地实际情况,将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突出的区域和行业纳入“清剿火患”战役范围,着力消除影响本地公共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
二、工作措施
(一)坚持政府主导,实行部门联动。要组织有关部门机关人员及村、居人员成立检查组,充分发动社区、居民、村民,深入排查火灾隐患。要实行逐级责任制,建立领导分片、分行业包干制度,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实行“网格化”排查,建立健全档案。要以村、居为基本单元划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网格,每个网格要明确落实检查组人员、任务及工作责任,排查的社区、乡村、单位场所要建立健全工作档案,做到单位场所及火灾隐患底数清楚。
(三)严格执法,依法查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对排查和群众举报的火灾隐患要坚决整治,要用足用好法律手段,决不姑息迁就。
(四)加大宣传力度,发动群众举报隐患。建立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向社会公告举报内容、举报方式,并设立奖励资金,广泛发动群众查找举报火灾隐患。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指挥。要求各单位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及时部署,要在国庆、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大节日开展针对性的战役行动,不断掀起“清剿火患”战役高潮。
(二)落实责任,强化督导。“清剿火患”战役期间,要求各村委、居委、单位分管领导每周要带队督查指导本地区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对火灾多发、高发地区和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新建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存在问题,并跟踪督导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