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各行政事业单位、社区、志愿组织、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广大志愿者及社会各界爱心人士: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新时代志愿服务体系的意见》部署要求,按照山西省委社会工作部、忻州市委社会工作部工作安排,忻府区委社会工作部拟牵头组建忻府区志愿服务联合会,进一步健全全区志愿服务体系,统筹规范志愿服务相关工作,弘扬志愿精神,助推全区新时代志愿服务高质量发展。现诚挚邀约各界组织、爱心人士踊跃入会,以志愿传递温暖、以奉献担当作为,共建美丽、幸福、平安忻府。
一、联合会性质与业务范围
(一)联合会性质
忻府区志愿服务联合会是以中共忻州市忻府区委社会工作部为业务主管单位,由全区各行政事业单位、各社区、各志愿服务组织、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广大志愿者、社会各界爱心人士自愿组成的联合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二)业务范围
整合辖区志愿组织、志愿者与社会资源,承接凝聚服务群众、文明创建、扶老助幼等党委政府交办的任务;制定本地志愿服务规范与标准,指导志愿服务组织规范运作,跟踪评估志愿服务项目效果;落实志愿者评价激励等相关制度;常态化开展乡村振兴、应急救护、关爱“一老一小”、健康科普、移风易俗等志愿服务;弘扬志愿精神,培育忻府志愿品牌,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营造浓厚志愿服务氛围。
二、会员权利和义务
(一)会员权利
1.享有本会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本会组织的培训、交流、项目实施等各类活动;
3.优先获得本会提供的志愿服务指导、资源对接、能力提升等相关服务;
4.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5.享有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权利。
(二)会员义务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维护本会声誉与合法权益;
3.践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积极投身志愿服务事业,为全区志愿服务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4.完成本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主动配合参加相关活动;
5.向本会反映志愿服务相关情况、提供有关资料,积极建言献策;
6.按规定交纳会费。
三、入会条件
(一)单位会员
1.依法在忻府区行政范围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行政事业单位、村(社区)、企业、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商会、慈善机构、基金会、志愿服务团队等;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联合会相关规定,自觉接受联合会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积极履行会员单位义务,配合联合会开展各项工作;
3.优先吸纳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注册、或在中国志愿服务网等平台登记的志愿服务组织,以及在志愿服务工作中成效突出、为忻府区志愿服务事业作出积极贡献的单位。
(二)个人会员
1.热心公益事业,认同志愿服务理念,长期参与和支持志愿服务工作,在各类志愿服务组织中发挥骨干作用的负责人、骨干志愿者及志愿服务工作者;
2.志愿服务领域专家学者、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医疗、法律、教育、心理咨询、应急救援等相关专业领域的从业人员;
3.在志愿服务领域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积极践行公益理念的各界人士;
申请个人会员的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参与志愿服务相关活动。其中,在志愿服务领域作出突出贡献、获得市级及以上志愿服务荣誉称号的个人优先吸纳。
四、申请方式
(一)报名时间
自本倡议书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5月9日止。
(二)报名材料
1.单位会员:填写《忻府区志愿服务联合会单位会员申请表》;
2.个人会员:填写《忻府区志愿服务联合会个人会员申请表》。
(三)提交方式
1.线下提交:纸质版报送至忻府区委社会工作部339办公室;
2.线上提交:电子版扫描件发送至忻府区委社会工作部指定邮箱:xfqshgzb@163.com。
附件:忻府区志愿服务联合会个人会员申请表.docx
忻府区志愿服务联合会单位会员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