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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拆迁安置房屋分配的回复
2017-10-20 16:57 未知  不详

拆迁安置房屋的分配多年来是由总指挥部和各分指挥部依照忻政办发【2013】28号文件和忻政发【2016】35号文件中“按被征收人完成搬迁先后顺序选择安置房”的规定起草制定安置房分配办法,并报请市总指挥部审核同意后执行的。在房屋分配工作中,各分指挥部严格执行分配办法,遵循先搬迁先选房、后搬迁后选房的原则,确保房屋分配的公正性和连续性。相关文件在政府网站和各分指挥部都进行了公示,工作人员在前期入户动员搬迁时,同时进行了政策宣讲。整体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是公开、公正透明的,多年来一直执行同一政策、同一标准,具有连续性。

忻州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忻府区征迁总指挥部

2017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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