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兰村乡党委、政府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以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将责任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在全乡上下形成责任体系,着重抓好五个落实。
一是目标落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开展工作。
首先,责任明确,法人代表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本企业、本村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其次,任务明确,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网络,把安全生产责任层层分解到各个单位,分解落实到企业、车间。
第三,奖惩明确,对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及时有效,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认真自觉,安全生产控制在年度指令目标以内的单位给予奖励;对未完成指令目标或隐瞒事故,安全隐患限期不整改的按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办法进行处罚。
二是组织落实。全乡范围内依职能按需求全面建立安全生产领导体系,健全管理网络及必要的规章制度。
三是人员落实。坚持分管领导总抓,各村在配备一名专职人员的同时设一名安全管理信息联络员;企业设安全科室,配专职干部,车间设一名安检员,有效解决好有人干事、有人管事的问题。
四是措施落实。每个单位都将安全生产工作的人、财、物、技术、实施的步骤、方法落到实处。
五是工作落实。凡具有执法、发证、核证的乡直部门都要与安全生产工作紧密结合,凡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不发证,已发证的要坚决追回。
(责任编辑:高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