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北义井乡全体干部职工就《条例》的内容进行了集体学习。
《条例》共七章46条,分为总则、管理体制和职责、内容和分类、日常管理、利用和审核、纪律和监督、附则,涉及到党政领导干部、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内容系统全面,覆盖人员广泛。
《条例》的颁布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从严管理干部,深化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改革的必然要求。相较1991年颁布的《干部档案工作条例》,新《条例》更加明确了档案建设的职责,更加细化了档案管理的规定和要求,开辟了干部档案利用的新形式,特别是对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等作出规定,对干部人事档案涂改造假等行为形成强有力的震慑,为新时代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提供了基本的制度遵循。
乡党委要求,全体干部要进一步学习贯彻《条例》精神和要求,提高思想认识,结合实际开展学习,确保《条例》精神入眼、入脑、入心,认真规范填写个人档案材料,对自己负责,对党忠诚老实。档案管理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条例》精神进行档案建立、保存、管理、使用,爱岗敬业,严守纪律,甘于奉献。
(责任编辑:高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