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 年1 月14 日12 时30 分,忻府区高城乡高城村护井员张增贵拨打110 报称:在当天中午定时到位于本村东侧水井房给村民供水时,发现机井房门锁被撬,其子张俊光也在家中接水时闻到异味,疑似水井被投入农药。接警后,忻府区公安局立即组织刑侦、刑事技术民警火速赶赴高城村展开现场勘查和调查工作,并会同乡村干部积极采取应对措施。一方面通过村广播通告村民禁止饮水,另一方面组织卫生院对当天下午已经饮水的24 户42 名村民进行检查。由于发现及时、处置得当,未造成人员伤亡后果。随后,公安局刑事技术民警也赶到现场进行勘查,并提取水样进行鉴定,结果显示:现场水井水质中含有农药“3911”成份,之后又检出含有“敌敌畏”成份,进而认定此事件性质系人为投毒。
事件发生后,市区领导第一时间均做出重要批示,要求公安机关快侦快破,确保人民群众生活安定和社会稳定。忻府区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成立了处置领导组。“1 . 1 4 ”专案组由区公安局局长刘兴平任组长,市、区两级公安机关多警种部门参加,启动重特大刑事案件侦破机制。通过发布悬赏通告,出动警力420 人(次)、车辆2 40 辆(次),共摸排高城村及周边王府村、南铺村、金山铺村3110 户、7372 村民,排查出各类重点人员101 人,采集信息1169 人。经参战民警连续奋战6 天5 夜,通过海量分析、比对及摸排调查,于1 月19 日将犯罪嫌疑人李智伟抓获。
经审讯查明:犯罪嫌疑人李智伟,男,22 岁,忻府区高城乡高城村人,务农。据其交代,1 月13 日晚,因与其亲属争吵,及平时生活中的积怨,对他人不满,产生投毒泄愤的念头,继而铤而走险。遂从自家携带一把撬棍和瓶装“3911”农药、“敌敌畏”,于次日凌晨1 时窜至位于村东侧的井房,戴手套撬开门锁后将农药倒入井中。并在逃窜途中将农药瓶砸碎、撬棍丢弃、手套烧毁,凌晨2 时许返回家中。
目前,该村群众生产生活秩序正常,此案件仍在进一步审查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