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康素芳)中秋、国庆两节将至,我市为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切实巩固纠正“四风”成果,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强化正风肃纪,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市纪委监察局发出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的有关通知要求,切实做好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通知》要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强化纪律意识,摒弃侥幸心理,自觉遵守作风建设各项纪律规定,恪守“三严三实”,发挥表率作用。针对节日期间容易发生的问题,严格执行“十个严禁”:一是严禁用公款送月饼和各类节礼;二是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相互宴请、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三是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四是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变相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五是严禁接受可能影响秉公用权的单位和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卡)和支付凭证;六是严禁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七是严禁婚丧嫁娶大操大办、收受红包、借机敛财;八是严禁公车私用和借用下属机关、企事业单位车辆等行为;九是严禁用公款举办豪华、奢侈的联欢会和节庆活动;十是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确保中秋国庆佳节欢乐祥和、风清气正。
《通知》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充分认识“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和反复性,把抓好中秋、国庆期间纠正“四风”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作为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深化“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内容。对党员干部要严格教育、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单位“一把手”要严于律己,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狠刹节日不正之风。要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坚决纠正在落实八项规定方面打折扣、作选择、搞变通等问题,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特别是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者要坚决实行“零容忍”,快查快办,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对问题严重、影响恶劣的要追究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公布举报电话、举报网址,认真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举报监督,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动民风和社会风气,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