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区2018年节能降耗工作,努力实现全区能耗双控目标的完成,根据省、市节能工作的安排部署,制定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转型发展为主线,以节能、降耗为重点,抓好重点用能企业,动员全社会力量,挖掘潜能,力争使2018年全区万元GDP能耗下降3.2%,总能耗130万吨标准煤的双控目标达到最佳效果。
二、工作重点
(一)抓好重点用能企业。根据我区6户重点用能企业占全区规上企业能耗98.7%,占全社会能耗75.7%的现状,要抓好这6户重点用能企业节能工作,与企业签订责任状,确保各企业2018年底能耗增长不得超过6%的增幅。
(二)推进建筑节能工程。严格执行《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山西省建筑节能条例》,大力推广绿色建筑,对所有新建建筑工程全部实行节能公示,对达不到建筑节能标准的工程,不予审批、核准、备案,不符合建筑节能标准的工程,一律不予竣工验收。
(三)推进交通运输节能工程。科学规划,优化运营结构,推广绿色节能环保型汽车,使用节能减排新技术、新材料为主,达到节油、节气目标。加快交通基础建设。尽快建成全区电动汽车充电站点,形成完善、配套、高效、安全和能源节约的综合运输网络系统。
(四)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程。制定和组织实施好我区公共机构十三五节能规划,并监督实施政府机构带头优先采用环保、节能型电器和设备。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室内温度控制标准,确保电耗同比降低5%以上。
(五)推进低碳社区创建工程。按照低碳试点工作要求,实行产业发展低碳化、城市建设低碳化、能源利用低碳化、交通出行低碳化、城市生活低碳化五措并举的发展途径。开展好节能降耗宣传活动,增强群众节约意识和低碳意识。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监督管理。一是完善节能降耗预警机制。重点加强对高耗能企业的监控,确保能耗总量增幅与经济指标增幅相协调。全面了解和掌握资源循环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利用情况。加强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分析研究,发现异常,及时预警,启动节能降耗应急预案。二是严格实行固定资产投资节能审查制度。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行节能审查,并作为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的前置条件;逐步开展能评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将项目竣工投产后的能耗评价作为项目竣工验收的必要条件,对实际运行能耗水平高于节能评估报告书中能耗水平的项目,督促限期改进;加强日常跟踪监管,对已投产的企业(项目)和现有企业,实行能效对标管理。
(二)加强政策扶持。加大财政对低碳发展的资金投入,支持建立和完善低碳发展管理工作体系,对低碳发展领域的相关基础研究和重大项目采取引导、激励、奖励和贴息贷款等方式给予支持。
(三)积极宣传引导。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向全社会发放倡议书,及时发布低碳发展的政策和工作部署。在中小学开展低碳常识的普及教育。通过举办节能宣传周、知识竟赛、电视公益宣传、能源紧缺体验活动等多种形式,大力倡导低碳生活方式,推广使用节能家电、鼓励使用公共交通工具等。加强各级领导干部应对气候变化和低碳发展知识的专题培训,提高干部队伍的业务素质。
(四)严格绩效考核。建立以政府为调控责任主体,企业为市场和社会责任主体,各行业和全社会广泛参与的节能降耗工作体系。明确节能工作牵头部门和分工,充实机关机构和人员,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进一步完善重点耗能企业能源消耗计量管理和统计监测制度,确保统计数据的科学性、准确性,为评价考核奠定基础。进一步完善对部门的节能降耗工作考核体系,对照本实施方案,针对节能工作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能源消耗,将节能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各单位年度工作目标绩效考核,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
(责任编辑:高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