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21日,忻府区三交镇岭底村山坡发生火情,过火面积约7亩,并在火场发现死尸一具。接到报告后,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立即作出安排,要求三交镇政府配合公安机关查明原因、固定证据,做好善后工作。
3月21日中午12时许,三交镇政府接到岭底村火情报告后当即启动防火应急预案,组织应急分队赶赴一线,指挥岭底村和邻村赶到现场的护林防火人员展开灭火工作。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奋力扑救,下午2点左右,火情得到基本控制。随之开始清除余火掩埋余烬,在此过程中,救火人员发现火场东北的缓坡处有一具死尸,经辨认是岭底村民董存文,旁边有断把铁锹一把。死者叫董存文,男,57岁,聋哑人。该位置向南10余米是董存文的退耕还林地,向北约15米的坡底是董存文的1.5亩耕地,其间放置干粮、镢头,耕地平整,不存在秸秆,南侧边缘有镢头刨挖整理的痕迹。发现这一情况后,村干部立即通知死者兄长董引文。下午3点左右,山火彻底扑灭。
火情发生后,区委、区政府在3月23日再次召开了全区护林防火和禁烧秸秆工作会,会上对三交镇通报批评,并对有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给予三交镇党委书记于永青诚勉谈话,给予三交镇镇长李志军诫勉谈话,给予三交镇分管林业副镇长葛华东行政警告处分,给予三交镇林业站站长张聪慧警告处分,给予三交镇包片干部宿志珍警告处分,给予三交镇岭底村党支部书记李兰文党内警告处分,给予三交镇岭底村村主任党内警告处分。同时,要求各乡镇认真汲取教训,防止任何火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