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区委召开议事协调机构工作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委书记崔向松出席会议并讲话。区委副书记、宣传部长闫莉芸,区政协主席郭新和,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闫秀斌,区委常委、组织部长、区直工委书记王国昌,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孙晓磊,区委常委、人武部政委刘启国,区委常委、豆罗镇党委书记赵栋,区委常委、统战部长、区政府副区长张晋荣,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张宇,区委常委、区委办主任秦伟,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史万中,区政府副区长王素霞、白先明、郭春宝、杨剑春,区政协副主席史勇全,区政协副主席、区政府办主任李文海及其他副处以上领导出席会议。区委办、区政府办,区纪委监委,区委宣传部、政法委,团区委,区发改、工信、财政等相关议事协调领导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参加会议。
在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第六次会上,会议宣读了《关于调整中共忻州市忻府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及办公室组成人员的通知》;研究讨论通过了《中共忻州市忻府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1年标志性牵引性重大改革和重点改革任务(讨论稿);研究讨论了《关于忻府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换证情况有关问题的汇报》;研究讨论了《中共忻州市忻府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重点工作任务实施意见》、《中共忻州市忻府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和《忻府区农村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会议强调,实现全区高质量转型发展,必须始终坚持把抓改革作为“关键一招”。全区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深化改革主体责任,抓好统筹谋划,抓实协调推动,抓紧督导落实。要细化措施、分解任务,改进监测调度和督察考核机制,以结果为导向来检验改革落实程度和干部担当力度。要坚持系统集成,大胆改革创新,勇于先行先试,因地制宜研题破题,把防风险、打基础、惠民生、利长远的各项改革有机统一起来,确保让各项改革相得益彰、发生化学反应、激发动力活力,力争更多的改革事项进入全国、全省“第一方阵”,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会议要求,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方案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系统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发展素质教育,树立科学的教育发展观、人才成长观、选人用人观,推动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不断提高教育治理能力和水平,推进教育现代化,加快建设教育强区、人才强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在区委财经委员会第五次会上,会议宣读了《关于调整中共忻州市忻府区委财经委员会及办公室组成人员的通知》;传达了忻州市委财经委员会议精神;汇报了一季度财政收支情况和一般债券使用意见。
会议要求,2021年区委财经委员会要不断深化预算改革管理要求,持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强化过“紧日子”的思想,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切实兜牢“三保”底线,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各项制度,强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加大项目包装力度,为全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在区委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三次会上,会议宣读了《关于调整中共忻州市忻府区委国家安全委员会及办公室组成人员的通知》;汇报了《中共忻府区委国安委2021年工作要点》。
会议要求,做好今年全区国家安全工作,要树牢国家安全意识,强化国家安全教育培训,按照区委“1556”发展战略,以维护政治安全为核心,以防范化解重大国家安全风险为重点,以落实党委(党组)国家安全责任制为保障,抓好要点落实,强化统筹、加强链接、填补真空,推动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国家安全各项决策部署深入落实,为我区“十四五”转型出雏型开好局提供高水平安全保障。
在区委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上,会议宣读了《关于调整中共忻州市忻府区委审计委员会及办公室组成人员的通知》;传达了全国审计工作会议精神、4月30日省审计厅厅长陈磊在全省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运用专题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市委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精神;汇报了《忻府区2020年审计工作情况》、《2021年度忻府区审计局审计项目计划(草案)》和《区乡换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方案》。
会议要求,2021年区委审计委员会要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中心,认真开展审计工作,树牢审计意识,提升专业水平,及时完成有关任务,不断拓展审计监督的广度和深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切实发挥常态化“经济体检”作用,推动国家和省委、市委、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为忻府区“十四五”开局和转型发展蹚新路作出积极贡献。
在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四次会上,会议宣读了《关于调整中共忻州市忻府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及办公室小组成人员的通知》;汇报了《忻府区全省法治政府示范区创建工作方案》及工作进展情况。
会议强调,创建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改革引领,坚持实事求是,坚持对标对表,加强各级各党委(党组)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切实承担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体责任,对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做到思路清晰、措施到位、责任到人,通力协作,确保我区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创建圆满成功。